6月1日,珠海市经纪人行业协会正式推出并在20家理事会员单位试行《二手房买卖系列合同》,到7月1日,试行满一个月。为了解试行结果,更进一步完善这些合同,珠海经纪人行业协会于7月5日举行了消费者代表座谈会。 珠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秘书长杨启圣告诉记者,自6月1日在部分会员单位试用二手房经纪系列合同以来,协会接到许多行业人士和消费者的咨询电话,对协会标准经纪合同表示高度认同和赞赏。与此同时协会在6月份共举办了六期合同培训。到目前为止,协会没有接到关于这份合同的内容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投诉。为了使消费者更深入了解合同精神,更好维护自己权益,同时也听取消费者对合同的改进意见,因此协会认为有必要举办一次消费者座谈会。 在会上,消费者代表们大多肯定了这系列合同发挥的作用以及效果,协会推荐经纪系列合同整体上内容全面具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公平对等,具有较强操作性。但同时消费者代表们也对中介佣金的规定以及中介代理方的责任义务方面的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 据珠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会长陈交力介绍,目前珠海市各经纪公司操作模式上各有不同,经营规模大小不一样,业务和管理水平有差异,因此全市经纪公司接纳和使用协会的经纪合同还需一些时间。但是他相信,随着经纪市场日渐发展,消费者和行业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协会推出规范的二手房交易流程和系列经纪合同会越来越被行业和广大市民接受。 |